华能邯峰电厂双介质风帽吹灰器在小角度水平烟道锅炉的
应用研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2-219-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邯峰电厂双介质风帽吹灰器在小角度水平烟道锅炉的应用研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
2.2 项目概况:围绕邯峰电厂锅炉小角度水平烟道积灰问题进行研究,以现有的蒸汽吹灰系统、风帽吹灰系统和压缩空气系统搭设试验平台,通过一系列模拟试验,分析筛选出适合邯峰发电厂小角度水平烟道的新型吹灰装置,一种蒸汽/压缩空气双介质自动切换的新型吹灰器,根据吹灰器前后差压、温度等在线监测数据,实现两种吹灰介质的自动切换。通过邯峰电厂现场示范应用及考核试验,最终获得一整套双介质吹灰器在小角度水平烟道锅炉应用的对策。投标人负责设计、供货、安装以及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试验、调试、验收、评审等工作。
2.3 服务期: 计划1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或参与2项市级及以上政府科技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科研项目或火电企业集团级科技项目业绩。
(3)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和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