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华能(大连)热电 生产运行辅助工程(2022-2023年度)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大连)热电 生产运行辅助工程(2022-2023年度)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范围包括:锅炉专业、化学专业、燃料专业的系统和设备的日常巡检、运行抄表与运行操作维护等工作,以及厂区保洁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大连)热电 生产运行辅助工程(2022-2023年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大连)热电 生产运行辅助工程(2022-2023年度)的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燃煤电厂1个及以上的同类业绩。;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