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潮州潮安归湖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优化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2-27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能潮州潮安归湖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优化设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服务内容:本项目预计安装容量为83MWp,选用 400 Wp 以上单晶组件,本阶段暂按 545Wp 测算。经计算,设计 28个组件构成 1 个组串。全站采用分区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每个发电分区配 1 台 3.125MW 箱逆变一体机。本工程在光伏场地附近新建 1 座 110kV 升压变电站,新建 1 台主变,容量为 100MVA。光伏电站升压站 110kV 侧采用单母线接线,从本光伏升压站新建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 110kV 赤内站,赤内站配套扩建一个 110kV 出线间隔。
因华能潮州潮安归湖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现场已完成的初步设计,其中部分设计图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内容存在较大差异,尤其是光伏组件支架、管桩等方面有较大差异,超出较多。为了达到降低工程造价的目的,需采用第三方设计单位对现初步设计进行复核,在符合法律和规范标准的前提下,重新优化设计,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并尽快交付优化设计成果,以满足现场施工进度和目标工期的需要。
2.3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并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设计范围为光伏区组件安装倾角优化、光伏方阵平面布置、光伏区道路路径规划、箱变位置规划、光伏支架及桩基础设计、汇流箱桩基础设计、光伏区电缆桥架桩基础设计任务,包括对本项目工程优化前后相关优化部分的造价测算。所有涉及重新优化部分的设计需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优化设计工作,且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华能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详见《华能潮州潮安归湖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优化设计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有2个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
3.2.3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