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临沂电厂二期首站供热升级改造项目供热首站阀门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2-369-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临沂电厂二期首站供热升级改造项目供热首站阀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临沂二期首站供热升级改造项目供热首站阀门。包括蒸汽、凝结水系统阀门55只,循环水系统阀门38只,冷却水系统、排放水系统阀门101只;电动门配套执行机构。
2.2 建设工期:2年。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阀门A2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阀门A2级及以上资质;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3项供热首站阀门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