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
区域集控中心电网联动监测平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165)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河北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区域集控中心电网联动监测平台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宁夏自治区、河北省
2.2 规 模: 生产项目区域集控中心电网联动监测平台采购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区域集控中心电网联动监测平台采购
2.4 交货地点:
项目一:河北;项目二:宁夏
2.5 交 货 期:
项目一:合同签订后30天内开始供货,自供货开始7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全部设备到货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调试验收后15天内完成等保测评
项目二: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开始供货,自供货开始7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全部设备到货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6 招标范围:
项目一:集控中心电网联动监测设备采购: 采购IDS入侵检测、堡垒机、网络安全管理平台、网络安全监测、主机防护等设备,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集成实施、试验、验收、售后服务、技术资料等,并完成等级保护3级测评,完成备案。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二:集控中心二次防护设备监测平台增补采购:采购集控中心二次防护设备监测平台1套,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技术资料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无。
(2)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信息安全类或网络安全防护类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