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5G网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18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5G网络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煤矿年生产能力为1000万吨/年。
2.2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高头窑煤矿。
2.3 规模: 1000万吨/年。
2.4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矿区网络建设,建设完成后提供三年的网络服务。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高头窑煤矿智能化矿山5G网络服务项目,包括网络通信建设和网络运维服务等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为通讯业务运营商或取得通讯运营商授权的代理商。如投标人为运营商,则需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母公司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运营商授权的代理商,则需出具运营商的唯一授权书,并提供运营商或运营商所属母公司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至少1份煤矿5G网络服务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同一运营商只能授权一家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如果运营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运营商的投标;如果同一运营商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