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西热水务环保 生产项目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1-21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西热水务环保 生产项目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附属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2.2 规 模: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量为9m3/h。
2.3 标段划分: 西安西热水务环保 生产项目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附属设备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达拉特发电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45日内。
2.6 招标范围: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旋转雾化器等附属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2项脱硫废水处理设备供货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 3.2.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代理旋转雾化器生产厂家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果同一个品牌出现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同一制造厂家的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则否决该制造厂家全部代理商投标。
(4) 3.2.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所选旋转雾化器应有2项且单台雾化器处理水量不小于8m3/h的投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