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济阳生物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2-233-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济阳生物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
2.2 规 模: 华能济阳生物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2.2005MWp,为“自发自用,就地消纳,严禁余电上网”模式。
2.3 标段划分: 华能济阳生物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 济阳区。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工期预计75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并包含接入系统、厂用电分支开关更换综保增加防逆流装置、华能新能源集控中心数据上传、国网调度数据网数据上传等配套工作内容;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项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
3.2.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行以任何方式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