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济南黄台发电 8号锅炉预热器蓄热元件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2-327-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济南黄台发电 8号锅炉预热器蓄热元件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2.2 规 模: 8号锅炉是哈尔滨锅炉厂设计制造的300MW等级HG1025/18.2-PM1型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强制循环汽包炉,设计煤种为贫煤。配套哈尔滨锅炉厂设计制造的29.5-VI(T)-2200-SMR型三分仓回转式空气预热器。
2.3 标段划分: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 8号锅炉预热器蓄热元件改造工程。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工业北路21888号华能济南黄台发电 。
2.5 计划工期: 计划改造工期:2022年10月10日-10月31日。交货期为2022年10月10日前,交货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1888号华能济南黄台发电 。
2.6 招标范围:8号锅炉AB预热器蓄热元件两段式改造,模式仓隔板改造,蓄热元件改造更换,密封更换,密封间隙调整,烟道、壳体漏点焊补,吹灰器检修、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项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整体供货或整体改造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2.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