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晟泰热力金山热电厂2×660MW机组配套供热管网一期工程预制直埋保温钢制管材、管件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44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本金山内蒙古晟泰热力股份 2022年金山热电厂2×660MW机组配套供热管网一期工程预制直埋保温钢制管材、管件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20%银行贷款8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晟泰热力股份 2022年金山热电厂2×660MW机组配套供热管网一期工程预制直埋保温钢制管材、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山热电厂2×660MW机组配套供热管网一期工程,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土默特左旗。
2.2 规模:金山热电厂扩建2×660MW机组配套一期供热管网DN1600主干线由电厂围墙出线,沿热电厂南街、土默川西街、国创北街,至台金路分成两路干线。其中一路干线向南敷设至玉泉区,沿滨河路至小黑河两侧现状管网工程热用户;另一路干线向北沿新华西街规划道路敷设至回民区,光明、巴彦热源厂预留接口处。
2.3 建设工期:工程计划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3年9月前竣工投运。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整体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开始供货,供货进度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若为钢管制造商,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要求A1级;投标人若为保温管生产企业,需提供拟采购钢管厂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要求A1级,并提供与拟采购钢管厂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同。
3.2.2 投标人须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至少两项DN1200或以上管径的预制直埋保温钢制管材、管件供热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