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安源发电 中材锂膜一期供热项目直埋预制钢管采购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1-357)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安源发电 中材锂膜一期供热项目直埋预制钢管采购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
2.2规模:供热管网蒸汽管道长度约5.8km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华能安源电厂中材锂膜一期供热项目直埋预制钢管,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报价包含供货清单表中所有附件。
2.5交货地点:华能安源电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天内按招标方通知开始分批到货
2.7 本项目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如下:本项目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如果投资决策不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必须包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必须包含元件组合装置,如是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必须是AX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提供3项直埋保温蒸汽管业绩,每项业绩中设计参数:压力2.0MPa、温度300℃、DN400及以上,预制直埋蒸汽保温管及管路附件累加长度不小于1千米。且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供货内容及供货清单等关键页】,关键参数等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查询确认。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