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公司霞浦核电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论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2-017-0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公司霞浦核电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论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
2.2 招标范围:根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及《海水水质标准》等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文件的要求,承担单位应开展本项目的准备、资料收集与外业调查、分析论证及报告编制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任务书。
2.3 服务期:暂定自签订合同起1年内,实际以编制的《华能核电开发公司霞浦核电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论证报告》通过主管审批部门审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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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近岸海域环境规划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