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1-08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海市
2.2 规 模: 2台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发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上海市 浦东区
2.5 服 务 期: 2022年10月10日开始,2024年06月30日结束,具体开始结束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1)试生产前的准备阶段:负责我厂每台新机组投入调试前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完成《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的编制等;
2)环保验收阶段:5号、6号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转后,分别开展先期环保设施监测及验收,编制监测方案及验收监测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分别开展CEMS技术验收,并完成各类CEMS验收报告,并配合我厂完成CEMS验收备案工作。
3)整体竣工环保验收阶段:根据本项目环评批复意见检查环保设施和措施的建设和落实情况;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规范开展监测,并编制报告;组织召开专家验收会议,出具验收意见,编制环保验收报告,并配合我厂完成相关公共平台公示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服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场监管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2 业绩要求:具有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3项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环保比对监测或验收监测业绩;
3.2.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环保或化学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