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昌江核电 供水泵站10kV电源工程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2-176-0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昌江核电 供水泵站10kV电源工程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规模: 为确保昌江核电厂供水泵站电源可靠,需从太坡变#1主变10kV出线至石碌水库供水泵站新建一回路线路。新建电缆线路长8.2km及新建架空线路长3.7km。项目为EPC模式。 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供水泵站10kV电源接入系统项目的勘察设计,土建施工,所有设备材料采购、青苗及租地补偿、项目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施工中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检测,项目竣工后环境影响、水土保持验收、安装调试,有关停送电协调和接入系统协调等。线路系统完工后,负责与昌江 沟通,确保供水泵站10kV线路资产移交至当地 的管理维护。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工程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自2017年7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三个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线路设计或EPC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