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西 芮城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2-260)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
1. 招标条件
华能山西 芮城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预招标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为预招标采购,须经华能集团投委会通过,备案完成,则华能山西 芮城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施工预招标采购生效,如不通过,则华能山西 芮城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预招标采购无效,中标人承担采购无效的风险,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本期工程布置容量为400MW,共分127个单元。每一个单元为128组光伏组件支架,配一个逆变器室和箱变。场址分为较多地块,地形为山地与阶梯状分布,在布置时考虑按山地考虑。
结合本工程的太阳能资源条件、地形条件、交通运输条件,本期工程布置容量为400MW,共分127个单元,每一个单元为3.15MW,配若干逆变器和一个箱变。光伏阵列支撑采用固定支架方式,最佳安装倾角为28度。本工程共布置了888890块光伏组件。结合场址地形,逆变器室尽量位于方阵中心,以减少电缆长度,降低直流损耗,同时逆变器室紧邻原有道路及新建检修道路,方便安装检修,减少新建道路长度。
光伏场区拟以16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经2台200MVA主变升压后,最终以1回线路
华能芮城县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系新建华能芮城光伏220kV升压站~芮城220kV变电站220kV单回路架空送电线路,线路长度21km,新建铁塔64基,导线采用2×JL/G1A-630/45型钢芯铝绞线,架空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通讯光缆。沿线地形比例:40%丘陵,60%平地。交通运输条件较好。根据地质专业:普土100%。交叉跨越情况:钻越500kV风运一、二线1次、跨越110kV赵南线1次、跨越110kV风陵渡Ⅱ线1次、跨越110kV证道线1次、跨越110kV芮华线1次、跨越110kV芮大、芮刘Ⅱ线1次、跨越35kV线路6次、跨越10kV线路25次、跨越通信线28次、跨越乡村道21次、跨越G522国道垣潼线2次。本工程选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220kV输电线路分册》中的铁塔2C3、2F4模块。线路路径走向:华能芮城220kV升压站位于芮城县翟家村东侧,线路从升压站架空出线后,向东南前行,经永兴村东、西焦村北、尧村西、东任村北、北云村北,料场村北、南里庄村南、北杜庄村南、孙家涧村南、观庄村西、玉堡村北、小阳村北、南庄村北、大王镇北,至金盆村南右转进入芮城220kV变电站220kV备用间隔,详见《线路路径图》。
施工工期:2022年11月1日-2023年1月5日全部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线路并网带电工作。
本工程与主体工程的分界点以220kV升压站出线龙门架为界,与龙门架之后的架空导线、跨接线、铁塔、吊装件、金具等归本标段,主体工程承包人配合分界点检查接线的是否正确。
招标范围:
新建220kV升压站-220kV芮城变电站线路路径范围内64基铁塔的土方工程、建筑工程、混凝土工程、电缆工程、接地工程、杆塔组立及架空线路工程、附属工程。
对侧间隔部分:电气一次、电气二次、芮城220kV变、通信部分、土建部分工程。
按照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应完成的建筑、安装及电气、线路的检验、检测项目。
本工程所有杆塔标示标牌制作安装。
负责本工程220kV输电线路投运、通信施工及设备调试、保护调试、消缺等工作。
承包方负责组织完成本工程各阶段的电力工程质量监检,发包方配合完成。所有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并网及其他一切与电网协调的相关工作。
投标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线路跨越、穿越原有各电压等级线路、道路、河流、绿化、高大树木以及施工临时便道等不利因素,与此有关的青苗补偿费、征地、临时用地、阻工协调费、相关接网费用等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本工程全部设备和材料由承包人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3年具有至少3项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送出线路工程施工业绩,独立承担或合同范围内包含均可;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3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送出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