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热电 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烟气取水降温回收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39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锡林郭勒热电 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烟气取水降温回收利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锡林郭勒热电 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烟气取水降温回收利用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郭勒热电 现场。
2.5 交 货 期: 计划2022年12月开工,工期4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厂位于锡林浩特市区东郊,位于锡林浩特市重工业区内,距市区2.7 km处。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炉后烟气取水装置。本工程2台号机组分别于2020年7月、9月投产。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次招标采购炉后烟气取水冷凝水的降温系统,采用空气干、湿串联冷却方式,包括本系统的设计、供货、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试验及验收等全部工作。本系统设计参数最大处理能力:150 m3/h、进口温度:50℃、出口温度:25℃、设计气温:18℃,空冷换热面积不小于4000m2,
主要设备包括:2台升压泵,316L;1座空冷换热器,换热管材质:TP317L,3×22kW;1座湿冷塔,玻璃钢,5.5kW;混凝土基础地面+0.3m,地埋管道:钢骨架复合塑料管,其他管道316L,配套的电气、热控设备等,控制系统接入主机DCS系统。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至少2份火电机组耐腐蚀合金管换热器供货合同业绩。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