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燃料公司山东华鲁海运 2022年4艘船舶
润滑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1-07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燃料公司山东华鲁海运 2022年4艘船舶润滑油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
2.2 规 模: 华能燃料公司山东华鲁海运 2022年4艘船舶润滑油采购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山东华鲁海运 2022年4艘船舶润滑油物资采购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 /
2.5 交 货 期: 自签订合同时间起,服务期限1年
2.6 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针对华鲁海运所属4艘内贸散货船的润滑油采购开展公开招标,4艘船舶包括华鲁海1、华鲁海2、鲁能海6、鲁能海7。船舶主要加油港口为威海、烟台、秦皇岛、曹妃甸、黄骅、天津、京唐等国内主要港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船用润滑油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2) 投标人须具备技术规范书中所列港口的船舶润滑油供应能力(技术文件附件1)。
(3) 投标人须具备丰富的供船经验及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2019年至今与中国大型航运企业或造船厂船用润滑油供应业绩合计不少于3项。
(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