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发电机内冷水智能净化装置、自动配氨加氨装置和除铁净化装置安装施工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3-182-01)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发电机内冷水智能净化装置、自动配氨加氨装置和除铁净化装置安装施工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全国各实施电厂
2.2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发电机内冷水智能净化装置、自动配氨加氨装置和除铁净化装置安装施工框架协议采购标段包1
2.3 工期: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在合同有效期内接甲方通知3日内开工,单个施工项目均需30天内完成施工。
2.4 招标范围: 预计外委安装发电机内冷水智能净化装置30台、自动配氨加氨装置10台、除铁器项目8台,均含相关辅材供货,详见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约定期限内的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根据合同要求据实结算。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数量后,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本协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委托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承诺了解实际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单价不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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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需附证书影印件。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附证书影印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相关设备安装施工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附证书影印件;2)需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