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长兴
2023年度聚合氯化铝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304)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1. 招标条件
华能能源开发 长兴 2023年度聚合氯化铝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2.2 规 模:华能长兴 2×660MW机组化学专业的净水站系统、废水集中处理系统需要聚合氯化铝来进行混凝处理,为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要使用聚合氯化铝;
2.3 标段划分:华能能源开发 长兴 2023年度聚合氯化铝采购;
2.4 交货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华能长兴电厂;
2.5 交 货 期:接到买方送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合同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聚合氯化铝2450吨,氧化铝的质量分数≥10%; 盐基度: 40—90%;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0.2%;PH值: 3.5—5.0;密度:≥1.12;目视外观清澈,无颗粒物或沉积物;无明显异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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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代理授权书;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须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及承运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每标段至少保证3家不同品牌的投标人参与竞争。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