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泗水生物质燃料厂内管理以及燃料接卸、掺配、倒运、上料料场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296-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山东 泗水生物质燃料厂内管理以及燃料接卸、掺配、倒运、上料料场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 泗水生物质燃料厂内管理以及燃料接卸、掺配、倒运、上料料场管理项目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 济宁市泗水县苗馆镇。
2.4 服 务 期: 36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固定部分:1.燃料送货车辆过磅后的引导;2.接卸管理;3.燃料打垛、苫盖;4.燃料翻晒,杂物清理;5.燃料倒运;6.燃料掺配;7.锅炉上料;8.月度盘点配合;9.车辆维保;10.料场防火;11.卫生清理;12.料场防汛。
据实结算部分:临时挖掘机租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火电厂燃料掺配或打垛或接卸或倒运等料场管理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业绩的扫描件,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满足业绩要求的页面等。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