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信息技术 业务中台及业务能力中心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336-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信息技术 业务中台及业务能力中心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青岛。
2.2 规 模: 集团公司在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中的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内容中提出以华能云平台为依托,构建适应华能业务特点和发展需求的“数据中台”、“业务中台”等新型IT基础设施。
2.3 标段划分: 华能信息技术 业务中台及业务能力中心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 青岛。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将围绕业务中台实现的关键业务和技术问题、实施方法和路径等展开研究,以集团统一技术开发平台为基础,结合实际应用,通过业务抽象和能力设计,产出华能集团业务能力中心建设的技术方法、建设路线和关键结论。通过业务中台及业务服务能力中心建设实践,提炼可复用的业务能力完整方案,促进集团业务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推动各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创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CMMI3及以上的软件能力成熟度证书以及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 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提供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信息化咨询服务项目或发电行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案例业绩;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