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宁夏能源 科技创新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3-24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宁夏能源 科技创新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
2.2工作内容:根据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要求,结合华能宁夏能源 科技管理实际情况,采购华能宁夏能源 及其下属各单位合计12个单位的相关科技咨询服务。包括各单位研发费用归集及研发后补助;各单位技术需求挖掘和科技成果对接;各单位科技资质认定全套服务;各单位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各单位负责的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科技项目申报及全流程管理。
2.3计划服务时间:签订合同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方需列入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科技中介示范机构或科技服务示范机构名单。
3.2.2业绩要求: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投标方至少具有科技创新咨询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