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车辆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380)
1. 招标条件
本山西 车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采购的范围:
16台车辆采购、说明书、保养手册、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随车工具等;
提供临时牌照办理、车辆上户服务,车辆购置税由甲方承担。
2.2所有车辆需要免费提供全车玻璃贴膜、全车地垫、后斗包垫、首次保养等服务。
2.3各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前提下,还可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在报价相同的前提下,按照招标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优先选用提供增值服务更优的投标人。
2.4 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大同市和忻州市市区。
2.5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完成供货,按要求将车辆及随车资料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项整车销售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