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2023年度盐酸、液碱等一批药品框架采购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300)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2023年度盐酸、液碱等一批药品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东方市滨海南路15-2号
2.2 规模:
2.2.1华能东方电厂总装机容量4×350MW,机组为超临界直流炉,每台机设置100%容量的凝结水精处理设备,两台机组公用一套精处理树脂再生设备,阳树脂采用盐酸进行再生。阴树脂采用高纯液体氢氧化钠进行再生。
2.2.2电厂采用全膜法制备除盐水,总制水能力为4×34t/h,原水和清水设置连续加药泵加入次氯酸钠,控制加药量3ppm左右,以减少制水因微生物滋生导致设备堵塞。同时,生活废水、工业废水、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也投加次氯酸钠做为杀菌剂减少水中COD含量。
2.3 建设工期: 无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名 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工业盐酸 液体;HCL含量≥31%且Fe≤0.01% 300000 千克
高纯液体氢氧化钠 液体;NaOH含量≥32%且NaCl≤0.007% 300 吨
工业次氯酸钠 液体;有效氯含量≥10% 100000 千克
按照招标方要求数量和时间送到电厂规定地点,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2.6 交货地点: 海南省东方市滨海南路15-2号
2.7 交货期: 框架协议,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3.2 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盐酸或液碱业绩2项,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其他条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