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西 区域数字化基础底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120)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 区域数字化基础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实现华能集团统一智慧能源管理平台的规划任务,按照集团区域运营中心建设技术指南内容,通过部署符合华能集团统一数字平台技术要求的软硬件环境,固化、封装专业化、标准化的技术产品,完成华能江西 区域数字化基础底座平台的建设。建设内容包括资源协管标准化、数据共享标准化、应用构建及服务标准化,流程流转统一化,可以为区域业务发展提供全链条运营、全方位运维的IT基础能力支撑,以实现集团区域数字化基础底座平台的技术要求。
区域数字化基础底座平台项目建设范围:
区域数字化基础底座平台基础资源层,包括基础硬件、云化管理系统。
区域数字化基础底座平台层,包括与集团纳管联合的组件与公司业务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江西 区域数字化基础底座平台建设项目,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ISO9001或TL9000或ISO20000质量体系认证。
3.2.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提供2项大型国有企业或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工业互联网平台、云开发平台或数据类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业绩,且合同金额在200万以上,提供业绩影印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