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华能智慧电力开发 海南儋州3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NJ2022-11-3-00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儋州市
1. 招标条件
儋州华能智慧电力开发 海南儋州3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 儋州华能智慧电力开发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南儋州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划总容量30MWp,位于海南省儋州市,主要包括光电转换系统、逆变系统及相应配套设施等。
规模: 30MWp ;
范围:儋州华能智慧电力开发 海南儋州3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3 投标人自 2019 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2项及以上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并提供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2项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
3.2.5 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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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