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 北京热电厂俄供2号及4号发电机转子护环国产化改造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139)
项目所在地区: 及4号发电机转子护环国产化改造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发电机为俄罗斯圣彼得堡电气力量工厂生产,分别于1996年、1997年出厂,1998年1月~1999年6月相继投产。2022年,我厂安排2、4号发电机转子返厂拆护环进行金属检测,检测单位在进行金相组织分析时发现4号发电机转子励端护环端面存在显微裂纹的重大缺陷。目前我厂发电机转子护环存在的缺陷已严重威胁着发电机的安全运行,急需进行国产化改造。本工程为2号及4号发电机转子护环国产化改造工程。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华北 北京热电厂俄供2号及4号发电机转子护环国产化改造工程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及4号发电机转子护环国产化改造工程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应有三个及以上发电厂发电机检修、安装或改造业绩。
(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