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新能源公司2022-2023年度新能源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23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公司新能源公司2022-2023年度新能源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华能澜沧江公司新能源公司2022-2023年度新能源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片区规划、场址建设条件核实、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地形图测绘、可研报告评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原则上由可研编制单位承担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由项目单位按照框架协议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执行,招标人和项目单位不承诺服务期限内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全部或部分委托本标段中标人。
招标人将根据本次招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协议,并在后续根据具体项目规划及可行性研究实际需求数量由华能澜沧江股份 下属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具体项目的采购合同。本次招标为框架服务招标,服务项目根据招标后续开展情况确定。框架招标的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项目落地后为准,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模、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量和规模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服务期自签订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少有3个风电项目和3个光伏项目的可研业绩。
(3) 人员要求:提供两名主要负责人,均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负责人或设总或副设总,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