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智慧供热管控一体化系统实施部署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252-01)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智慧供热管控一体化系统实施部署服务框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智慧供热管控一体化系统实施部署服务框架采购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期:每笔订单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订单项目的服务内容。
2.2招标范围:
外委智慧供热管控一体化系统实施部署服务,预估11个项目,每个项目包括热网监控系统等27个模块不等,部署工作内容包含:1)平台运行环境搭建;2)运行数据采集;3)基础数据配置;4)控制逻辑调试;5)全网平衡调试;6)软件功能优化;7)用户培训。
各模块部署的标准及部署工作的要求详见第二部分专用部分。
2.3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年。约定期限内的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以该期间实际订单需求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承诺了解实际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
2.4项目地点:各个订单项目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供热或电力行业相关软件开发或系统集成项目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