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华能大厦2023-2025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452)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能源开发 华能大厦2023-2025年度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2.2 规 模:华能大厦设施包括:变配电系统设施 、视频监控系统设施、防雷接地系统设施、供水系统设施、排水系统设施、燃气系统设施、电梯系统设施、消防系统设施、弱电系统设施、立体车库系统设施、雨污水管网及化粪池设施、中央空调系统设施、食堂可视系统设施、餐卡充值系统设施、食堂操作间设施等;
2.3 标段划分:华能能源开发 华能大厦2023-2025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
2.5 服 务 期:2023年1月27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止;
2.6 招标范围:包括整栋华能大厦物业公用系统设施、建筑物公用部位及场所的日常维修和管理;室外及露台公共绿化、室内公用部分绿化租摆的管理、大厦安全保卫工作、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区域的室内外卫生保洁、前台及餐饮服务(食堂)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2项商业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