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明阳风机控制类备件采购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2-18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广东 明阳风机控制类备件采购框架协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
2.2 规 模: 本采购项目华能新能源广东 下辖饶平风电场、汕尾风电场、雷平风电场、红卫风电场4个风电场明阳风机使用的风机控制类备件,采购人为广东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华能新能源广东 下属项目公司明阳风机控制类备件采购框架协议进行公开采购,定标后以广东 签订框架协议,各项目公司根据框架协议单价、结合实际备件需求单独签订采购合同。有效期三年,到期限自动终止。
2.3 标段划分: 广东 明阳风机控制类备件采购框架协议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2.5 交 货 期: 交货时间为买方向卖方提交书面供货需求申请后2日内,卖方必须完成发货,同时必须保证7日内货物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如有生产周期的备件,卖方需提前储备,在10日内送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进口备件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到货周期
2.6 招标范围: 包括功率模块、PMM模块、PMC模块等控制类备件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等,各单项备件报价为综合单价,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上述相关费用。中标后按照框架协议单价分别签订供货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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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至少五项合同的风机备件经销业绩证明。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等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