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济南黄台发电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委托运营维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2-167-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济南黄台发电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委托运营维护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第28号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及山东省生态环保厅鲁环发[2007]94号文件《山东省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运营管理意见》、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要求,对#7、8、9、10四台机组净烟气及厂废水规范化排口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运营维护,确保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和监测数据准确、有效。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服 务 期:2023年05月01日至2024年04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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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自2019年1月1日至今,3项及以上火电机组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10名及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其中须分别具有5名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资格证和5名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资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