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综合办公楼配楼扩建工程瓷砖等物项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2-161-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威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综合办公楼配楼扩建工程瓷砖等物项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石核路9号。
2.2 规 模: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位于山东省荣成市石核路9号。综合办公楼配楼扩建工程属于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厂区建筑综合办公楼的扩建部分,分为配楼A、配楼B两栋,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6126.03㎡,主要功能为办公用房、档案存储用房、信息机房和小型汽车停车库等。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综合办公楼配楼扩建工程瓷砖等物项采购项目。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石核路9号。
2.5 交 货 期:
瓷砖物项暂定2023年4月30日交货;
PVC地板类物项(卖方负责供货、施工)暂定2023年6月1日交货;
卫生洁具(卖方负责供货、施工)暂定2023年6月1日交货;
卫生洁具(卖方仅负责供货)暂定2023年5月20日交货。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综合办公楼配楼扩建工程装修施工用瓷砖的供货、PVC地板的供货及安装、卫浴洁具的供货及部分卫浴洁具的安装,详见《综合办公楼配楼瓷砖等物项采购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投标人应是瓷砖类产品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投标人需提供拟供应瓷砖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投标人需提供拟供应瓷砖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投标人需提供供应本项目pvc地板、卫浴洁具的单位代理商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