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 高温堆火电替代厂址适应性报告评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2-181-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 高温堆火电替代厂址适应性报告评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京市。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华能核电开发 高温堆火电替代厂址适应性报告评审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北京市。
2.5 服 务 期:计划自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履行。
2.6 招标范围:华能核电开发 开展了福州电厂、威海电厂与新华电厂的火电厂高温堆替代适应性研究工作,形成了相应的研究报告。现需委托第三方评审单位对已上研究报告进行评审,评审意见和根据评审意见完善后的报告,是开展下阶段工作的重要依据。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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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项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报告审查业绩。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