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机组灵活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3-24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阿拉尔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机组灵活性改造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规模:200、300MW机组。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机组灵活性改造工程施工。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场,施工工期45天,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本次招标范围:
项目1:200MW机组灵活性改造工程土建及设备安装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2号机组低压缸本体揭缸检修、连通管更换改造、低压缸鼓风监测系统安装、低压缸喷水减温系统改造、低压缸冷却蒸汽系统改造、抽真空系统改造、凝汽器除氧改造、轴封溢流系统改造、热力系统管道/连通管保温油漆、单体调试、系统联合调试、部分辅材供货、压力管道向当地主管机构申请检验、告知并取证、培训、资料移交等所有工作,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项目2:300MW机组灵活性供热改造项目安装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为保证机组深度调峰期间满足采暖供热和工业供汽的需求,保证机组在供热工况最低电负荷132MW时的供汽能力,特进行该项改造施工。主要包括中低压联通管改造、连通管供热蝶阀改造、低压缸运行监视测点完善、低压缸末级叶片进汽边修复及出汽边金属耐磨层喷涂处理、低压通流部分冷却蒸汽系统、低压缸喷水减温系统改造、空冷岛防冻改造、控制逻辑改造、汽轮机化妆板改造等。本施工项目相关机务、土建、电气、热控全部施工和安装工作,包括提供施工范围内全部相关辅材及耗材、单体调试、系统联合调试、压力管道向当地主管机构申请检验、告知并取证、培训、资料移交等所有工作,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附证书影印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需附证书影印件。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附证书影印件。
3.2.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火电机组检修或安装施工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