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 洮北、团结和新华风电场6台SVG无功补偿装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3-32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 洮北、团结和新华风电场6台SVG无功补偿装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华能洮北风电场位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华能团结风电场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团结乡;华能新华风电场位于吉林省通榆县新华镇。
2.2 规模: 华能洮北风电场容量100MW,改造1台10kV水冷直挂型10MVarSVG;华能团结风电场容量200MW,改造2台水冷降压型10MVarSVG;华能新华风电场总容量297MW,,改造3台水冷降压型10MVarSVG。
2.3 工期:华能洮北、团结和新华风电场SVG改造计划于2023年9月30日开工,计划2023年11月10完工。本次招标工程包含的SVG设备:10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10MVar 6套。施工安装地点:洮北、团结和新华风电场现场;交货期:2023年10月20日前。项目资金为自筹。
2.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吉林 洮北、团结和新华风电场6台SVG无功补偿装置改造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叁级、承修叁级、承试叁级及以上。
3.2.2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人应承担过两个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2.4其他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本次拟选用的SVG无功补偿设备至少具有5套或以上具备自动旁路功能单套容量不小于10Mvar的水冷型SVG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