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皮带机机头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3-00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皮带机机头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皮带机机头部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货
2.6 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1.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的昭君镇查干沟村南,原煤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本项目拟采购井下皮带机机头.
2.项目
3.招标范围:购置煤矿井下用DSJ100/63/2*132皮带机机头2套;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试验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至少3份功率不低于132KW矿用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滚筒驱动形式的胶带机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如未提供上述关键页,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其他条件:无
3.2.6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设备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及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