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项目LOT43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07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1. 招标条件
本SK项目LOT43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SK项目LOT43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2.3 标段划分: SK项目LOT43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交 货 期: 详见招标文件及见合同的B-8的到货进度表。
2.6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SK项目LOT43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包括系统设计、设备设计、设备成套供货,以及必要的备品备件、消耗品、专用工具、文件、包装、运输、现场支持服务和培训等。其中SO备件为合同选项。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国内已投运350MW或以上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整体设计和设备成套供货的工程业绩,且系统主设备为柱状设备。(需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内容页和设备移交投运证明等能体现业绩要求的资料。)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