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工程全厂调试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1-2-21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工程全厂调试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工程厂址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区内银英公路旁,占地面积约128亩。
2.2项目建设规模: 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工程位于广东省清远高新区,一期工程建设2台6F级燃气分布式能源机组,二期扩建2×460MW级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预留1×460MW级项目建设场地。本工程厂址在高新区内银英公路旁,占地面积约128亩。本工程安装2套12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采用“一拖一”分轴方案,即每套装机方案由1台燃机、1台燃机发电机、1台余热锅炉、1台汽轮机和1台汽轮发电机组成。燃机、余热锅炉、汽机、发电机设备由上海电气集团 供货。燃气轮机的型式按AE64.3A机型配置。
2.3本标段招标范围:全厂2套12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调试服务,主要工作范围包括燃机、汽机、锅炉、电气、热控、化学、环保、厂内热网及公用系统等专业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试验、可靠性试验。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4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调试任务,且2套机组及其附属系统通过96小时移交、机组移交后的所有试验、验收全部完成,完成调试大纲所有内容为止。
2.5标段划分: 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工程全厂调试服务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评价等级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国内100MW级及以上燃气-蒸汽热电联合循环机组整体调试合同业绩。。
(3)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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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