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茂名 化工分部聚烯烃部2#聚丙烯装置振动筛S30803公开招标化工分部聚烯烃部2#聚丙烯振动筛S30803(招标编号:NWZ250430-2339-075669)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化工分部聚烯烃部2#聚丙烯振动筛S30803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茂名 化工分部聚烯烃部2#聚丙烯装置振动筛S30803公开招标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2#聚丙烯振动筛S30803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19年至今在国内≥30万吨/年石化聚烯烃装置具有至少1台振动筛的应用业绩(允许投标人机组配套振动筛应用的业绩),且振动筛处理量≥49t/h,提供业绩证明(包含技术文件、合同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等),注:提供材料中关键信息不清晰、不完整、未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书面承诺能为业主提供条件复核以上所有业绩情况。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提供的产品是直线型、双层减振结构的振动筛。 (2)由于受现场场地限制,投标人提供的整机尺寸满足以下要求:长度≤4000mm,宽度≤2000mm,高度≤2300mm;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承诺:提供的产品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必须与招标技术文件一致,并满足招标技术文件中的要求。 (4)投标人须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文件是真实正确有效的资料,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5)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中石化标准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