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庙发电公司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项目四大管道管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上海庙发电公司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项目四大管道管件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体规划容量为4×1000MW,四台机组分期建设,公共设施同期建设;#1、2机组正在建设中,本期为#3、4机组,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空冷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并留有扩建余地。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四大管道管件招标项目,招标范围为主蒸汽及高压旁路入口管道弯头50个,三通6个;热段及低旁旁路入口管道弯头76个,三通14个,热段、低旁管道疏水6件,热段平衡管2件,低旁管道2件;冷段管道弯头26个,三通26个,冷段(止回阀前疏水罐)2件,冷段(止回阀后疏水罐)8件,冷段母管偏心异径管4件,冷段母管椭球形封头2件;低旁出口管道弯头4件;高压给水管道弯头150个,三通6个,详见技术文件。投标人对本产品的技术、性能、设计、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全面负责。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投标人提供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验、使用和维修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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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在中国关境外注册的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关境内的代理商。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3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或代理商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单机10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工程四大管道(非锅炉内)主蒸汽、再热热段蒸汽系统整套管件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12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