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乌海能源 质量管理中心汽车桥式采样机系统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 质量管理中心汽车桥式采样机系统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413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括:目前各质量管理站商品煤采样为人工采样,采样场所在各生产单位的煤场,采样方式为在汽车装车过程中采取,在煤样的采取过程中,由于现场有铲车、和运煤汽车,采样过程中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各质量管理站需要采取的商品煤有:原煤、洗混煤、洗精煤等,按照国标的要求,煤炭采样的质量与煤炭的粒度组成、煤炭产品的类别、发运煤炭的的量有直接关系,每一批次的人工采样质量多则高达170kg,最低也要40kg,人工采样较机械采样容易产生随机误差,且煤样从煤场到制样室运输等都极为不方便,也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近年来集团公司的煤质检查也多次建议尽快实现机械化采样,保证煤炭试样的准确性,保证检测数据的公平公正。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桥式汽车采样机,设备安装地点为老石旦矿、公乌素矿,该项目的实施主要为实现商品煤的机械化采样,同时实现煤样的缩分和制备至13mm、6mm。设备本体主要有:大车行走机构、小车行走机构、破碎式长螺旋采样器、出铁给料皮带、环锤式破碎机缩分皮带机、弃料仓八桶分样机、料斗及溜管组件、检修平台组件、全自动定位系统、电气控制系统、设备间电缆、采样棚、操控间。整个主体为钢架结构,项目完成将实现:商品煤煤样采取的全过程自动化,煤样缩分制备按照要求出相应粒度的煤样,同时可以与质量计量系统对接完成,煤样的扫描一次编码。
2.2其他:总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2021年8月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汽车桥式采样机或火车采样机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与合同相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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