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标人环评报告书的行业类别及代码满足N7223固体废物治理,批复的固体废弃物处理量>40000吨/年。
3)投标人需具备《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为固体废物治理,有效截止期需晚于2022年12月31日。
4)投标人承诺垃圾箱清洗能力不少于100箱/天,厂区固体废物暂存能力不少于300吨。
3、作业场地要求:
投标人所具备的场地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卫生等方面。
1)由于码头及其他固体废物产废地点至投标人固体废物处理场地的运输由招标人负责,考虑招标人运输成本,投标人的作业场地需在天津市。
2)投标人的作业场地可为自有场地或租赁场地,自有场地需提供土地产权证明。如为租赁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还需提供土地产权证明,合同租赁截止日期晚于2022年12月31日。
3)投标人提供场地平面图证明所提供的作业场地不少于15000平米,便于运输车辆周转、停靠。图纸为机绘图纸。
4)投标人提供车间平面图证明所提供的作业场地中固体废物处理车间面积不少于1000平米,且为封闭式车间。图纸为机绘图纸。
5)投标人提供设备清单证明所提供的作业场地应配备废水收集系统、废气收集系统并保证处于安全合格使用状态,可达到废气处理达标排放。
6)投标人提供场地平面图、结构图证明所提供的作业场地中作业区域应具备防渗措施,并具备集排水设施。
7)投标人承诺具有或中标后配备固体废物作业场地、固体废物分拣车间应具有监控系统,可实现固体废物预处理厂区24小时监控。
8)投标人承诺具有或中标后配备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箱清洗作业区域,配套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压加热清洗机、自动卸料翻转叉车等垃圾箱清洗设备。
4、价格评标策略: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自行委托其他运输单位处理,自行结算运输费用。考虑到整体项目成本,在评标中将单程运距运输费用(是指码头及其他固体废物产废地点至投标人固体废物处理场地的单程运距费用)计入各投人评标价格,与投标人的处置费累加作为最终评标价格,但此运输费用不计入合同总价中。运输费用的单程运距计算以招标人 为防止不同地图软件测算运距有出入,因此各投标人需以百度地图测算为准。
5、既往业绩:
1)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自身已完工的一般废弃物处理服务的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2 .投标人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
参与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2021-FW-GK-HYFZ-1083/01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未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 地 电子 邮 编:30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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