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人民法院新(迁)建审判法庭-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凤冈县人民法院新(迁)建审判法庭-室外附属工程 已由 凤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凤发改审批(2019)9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凤冈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资金及地方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项目投资:约800万元;
2.5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2021年 08 月 02 日起在遵义市 外网( /)下载,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4.2 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4小时前(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08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以此公告的时间为准),递交地点为网址(网址 )
5.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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