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各市县
1. 招标条件
湖南分公司分布式光伏前期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内各市县。
2.2 规模:计划建设23个分布式光伏项目,预计装机总容量255.7MW(项目数量及容量均为暂定,存在删除、替换、合并、拆分或增补的可能,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3 服务周期:一年(计划从2021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23日),具体以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2.4 招标范围:计划2021年开工建设的23个分布式光伏前期服务(存在删除、替换、合并、拆分或增补的可能),包括现场踏勘、屋顶承载力校核、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接入系统设计(含相关专题报告)及批复、环境评价备案表(含相关专题报告)、设计服务等,预计服务总容量为255.7MW。
2.5 标段划分:该项目汇总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所有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近5年(从2016年1月1日起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10MW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业绩(需附业绩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内容,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29日8:30起至2021年8月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