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西安村电商服务项目(厂房、场地建设)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C21327123(ZB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伦市人民政府以海政函【2021】4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海伦市乡村振兴局。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
2.2建设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海伦市西安村电商服务项目(厂房、场地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共计117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5929688.97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 (1.可兼任的岗位用*表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负责人。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经查询有行贿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下载时间为2021年8月5日0时00分至2021年8月12日0时00分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