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于2021年8月9日挂网发布的大理卷烟厂绿化建设改造及补种项目招标公告,由于原公告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并发布更正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收悉,并以更正公告为准。
1.招标条件
大理卷烟厂绿化建设改造及补种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中和招标 组织大理卷烟厂绿化建设改造及补种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202101375.01/0760-2162YNN061801
2.3招标内容及范围:
大理卷烟厂办公区、卷烟生产区、一点红库区、烟叶醇化库区、复烤生产区等甲方指定区域的绿化建设、改造、补种及移栽;具体建设内容详见第四章大理卷烟厂绿化建设改造及补种清单;
2.4项目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比例为100%。
2.7质量标准:
自种子、苗木、乔木栽植(移栽)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期间若出现植物死亡须按原技术要求无偿补种。包活期满,验收合格的部分转为日常养护,包活期间补种植物的包活期自补种之日起顺延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以招标人提供的名单为准);
(4)投标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有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开标前,由招标人集体研究决定。招标人将形成书面材料报告评标委员会。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生效的与投标人有关的法律判决书、裁定书,如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行贿行为记录。(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4人员要求
(1)
(2)其他管理人员:安全员至少1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该项需提供承诺函。
③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④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 8 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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