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同舟关于广昌县第三中学室内空气净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昌县第三中学室内空气净化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TZ-2021-CS-003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4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广购2021F000486425 | 广昌县第三中学室内空气净化工程项目 | 1 | 批 | 154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完成净化治理。 5天后做第一次封闭检测, 3个月后进行第二次复检。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下证明材料开标现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自行承诺函原件);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自行承诺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6日 00:00 至 2021年08月21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3)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磋商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提供资料作为资格审查(需单独提供一份资格审查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技术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