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城区枫香湾大桥常规病害处治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湄潭县城区枫香湾大桥常规病害处治维修工程已由 湄潭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湄发改投资【2020】2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2.2 建设规模:桥面改造铺装沥青混凝土1602平方米,改造人行道966平方米,桥体加固化学锚栓2346根,粘贴钢板280.324平方米。配套安装金属栏杆,防撞护栏等设施。
2.3 概算总投资:530.1589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
2.5 计划工期:约60日历天。
2.6 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上级补助,已落实。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市政桥梁)以及相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应由施工主体总承包单位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单位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主体总承包单位;
(3)联合体主体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组成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市政桥梁)以及相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4. 投标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2021年 8 月 23 日起在遵义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外网( /)下载,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4.2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4小时前(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 /)上同时发布。
7.
招 标
联 系
地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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