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一般工业固废公共填埋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
项目编号:2021ANNGZ0041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7月2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8月20日
合肥市一般工业固废公共填埋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
投标费率:百分之柒拾柒(77%)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两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渗滤液渗漏的环保责任等由中标人承担
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军 皖134161721059
设计负责人:陈守庆 013332522
投标人资审业绩:淮南皖能环保电力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
公示期: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
2021年8月24日